本来是不常上网看blog的,今天偶然发现google可以搜索blog,尝试一下palfans,却把胖胖的blog搜出来了,在搜索页里看了半天觉得这帖子好陌生,一看,果然,居然是今天才写好的。没办法,做老好人做了二十多年,不忍拂了胖胖的兴趣,续一个。
我的五项怪僻:
1.不喜欢洗脚,呵呵,大学时候养成的坏毛病,大学以前是正常的。我们宿舍的人不爱打水,再说水这么珍贵打来是解渴的,肯定不能用来随便洗脚洗掉,太浪费了,至于冷水,想都没有想过,大冬天的西安,现在想想还觉得冷。记得很清楚,那会儿大家一回宿舍就上床,洗脸洗脚都免了,咔咔,我现在也不喜欢洗脚。只要没有家人督促,一般都不自觉,惭愧啊。
2.不喜欢睡懒觉。以前QQ的个性留言是期望睡觉睡到自然醒,结果大学四年把这个任务完成的很好,每天花费很多功夫在研究如何才能更好的睡觉,并用了很多时间来实践。结果现在好了,我每天早上7点左右必醒,就算是周末也不能多睡一会儿,睡多了头痛,而且我越晚睡觉,早上起来精神越好。我坚信一个观点,人一辈子的睡眠时间是一定的,前半辈子睡得多,后半辈子就睡得少,哪里知道,我只用了四年时间,就把一辈子的觉睡得差不多了。
3.吃葡萄不吐葡萄皮,吃鱼倒吐鱼皮。就是个怪癖,不好解释。反正从不吃鱼皮,有多少吐多少。葡萄则相反,甚至连葡萄核我都不怎么吐的。
4.做事情老是紧张不起来。过会儿要做一个答辩,关系到提薪水的问题。同事紧张得不得了了,我还在这里码字。
5.自己给自己写个blog,一点不怕没人看,反正写一篇文章自己没事就来看个两三遍,还陶醉得很。我实在没想好让谁来tag,就不下套了,呵呵,收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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乖孩子~~不过,猪,我想起来了,你还好意思说自己不喜欢洗脚呢,每次每次看到你偷人家127的水洗脚,我还亲眼见人家127集体开会讨论这个严重问题呢。